为进一步标准灵活车挂号事情,简化做事法式,提拔效劳程度,公安部对《灵活车挂号划定》(公安部令第72号)举行了修正。修订后的《灵活车挂号划定》曾经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集会经过,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予公布,新《划定》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自2008年10月1日起,灵活车一切人可自编自选灵活车号牌号码(各地详细情形差别)。群众自行编排选取号牌号码该当遵照以下编排规矩:起首,要相符《灵活车号牌》尺度划定的编排要求。即号牌的汉字和第一位字母是发牌构造代号,不克不及选择;后5位可以选择,每一位可以是数字,也可以是字母,但最多可运用2个英笔墨母。其次,在详细操纵中,各省(区、市)凭据内陆号牌资源情形和现实治理需求,制订详细的编排规矩,群众要在规矩局限内编排。从17个省份执行情形看,有的容许5位都自编,有的是4位,有的3位;在号段分派上,次要接纳分段铺开、逐渐铺开的准绳,以包管公正选取,使群众能选取到对照满意的号牌号码。